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采用进口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应选用国外压力容器规范允许使用的材料,其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并有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制造单位首次使用前,应进行有关试验和验证,满足技术要求后,才能投料制造。
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的代用材料,应与被代用的材料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化学成分、交货状态、检验项目、性能指标和检验率以及尺寸公差、外形质量等。最基本的代用原则是代用钢材的技术要求不低于被代用的钢材,个别在性能项目或检验率方面要求略低的代用钢材,则通过增加检验来进行代用。压力容器材料代用要履行手续凡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的材料代用,必须经材料代用单位的技术部门(包括设计和工艺部门)同意,并将代用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报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压力容器的材料代用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取得证明文件。压力容器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施工图上应注明代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部位。
压力容器结构设计应遵循原则结构不连续处应平滑过渡。受压壳体存在几何形状突变或其他结构上的不连续,都会产生较高的不连续应力。因此,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对于难以避免的结构不连续,应采用平滑过渡的形式,防止突变。引起应力集中或削弱强度的结构应相互错开,避免高应力叠加。在压力容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部应力较高或对部件强度有所削弱的结构,如开孔、转角、焊缝等部位。设计时应将这些结构相互错开,以防止局部应力叠加。避免采用刚性过大的焊接结构。刚性大的焊接结构不仅使焊接构件因施焊时的膨胀和收缩受到约束而产生较大的焊接应力,而且使壳体在操作条件波动时的变形受到约束而产生附加的弯曲应力。
因此,压力容器设计时应采取措施予以避免。受热系统及部件的胀缩不要受限制。受热部件的热膨胀如果受到外部或自身的限制,在部件内部就会产生热应力。设计时应使受热部件不受外部约束,减小自身约束。最理想的状态是容器的各部分在运行时,能按设计预定方向自由膨胀。